“被吸毒”——食品安全新课题

2015年5月21日 3012点热度 0人点赞 0条评论

前两日,有网友发微博称,自己购买的速冻脆皮炸奶包装袋上竟标明配料包括“婴粟粉”,质疑该食品不安全。后经专家解释,“婴粟粉”是一种用玉米制成的淀粉,在食品生产过程中可以起到凝胶的作用,并不是毒品原料“罂粟粉”。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毒品离我们很远。

不久前,国家禁毒委办公室联合公安部、食药监总局、工商总局下发通知,要求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的行为。

其实,在这一通知下发的前几个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召开食品国家监督抽验新闻发布会,公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信息时,相关负责人就已指出,“火锅底料中违法添加罂粟壳”等问题不容忽视。而随后一连串的媒体报道了罂粟壳面皮、吗啡羊杂碎、“特殊香料”炖鸭肉,这让很多人感慨:“原来毒品离我这么近!”

★罂粟壳具有成瘾性

据中国药物依赖研究所所长陆林教授介绍,罂粟壳就是干燥之后的罂粟果壳,和鸦片、海洛因比起来,罂粟壳内的“成瘾物质”虽然含量不大、纯度也不高,但其成分同样包括吗啡、可待因、那可汀、罂粟碱等30多种生物碱。

陆教授介绍,对有吸毒史的“瘾君子”而言,食用罂粟壳几乎起不到什么作用,但对绝大多数从未接触过毒品,尤其是对毒品有高度敏感性的人来说,“罂粟壳食品”的“效用”还是不可小觑。有些非常敏感的人吃过罂粟壳食品后,会有脸色发红、心跳加快的表现,身体上或多或少地会有轻快感。即使是对毒品不敏感的人,如果长期食用这样的食品,也会产生一定的依赖性。

长期食用含有毒品的食物会出现发冷、出虚汗、乏力、面黄肌瘦、犯困等症状,严重时可能对神经系统、消化系统造成损害,甚至会出现内分泌失调等症状,对人体的肝脏、心脏也有一定毒害,它能使人体产生快感,并逐渐产生依赖性进而成瘾。所以在世界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罂粟壳都不允许作为调料加到食品中。

★此添加甚于彼添加

说到非法添加,我们更熟悉苏丹红、三聚氰胺这样的非法添加物。虽然这些非法添加物也是在“不知不觉”中被人吃下的,但在我国相对完善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中,这样的非法添加还是比较容易被发现和“挖掘”出来的,一旦被披露,产品下架,消费者会立即弃之不食。而添加了罂粟壳的食品却令人防不胜防,谁知道哪家餐馆的看家美食中有毒品呢?苏丹红、三聚氰胺的危害一旦发现就会戛然而止,不会继续泛滥,而“毒品美食”却在消费者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备受追捧,当你“越吃越爱吃”时,危险也步步逼近,当你意识到时或许已欲罢不能。

另外,还有人担心,误食毒品会不会还要负上法律责任呢?对此,中国公安大学侦察学院禁毒教研室副教授张黎表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食入罂粟壳不会被认定为吸毒,警方只会在有一定证据的情况下才会对嫌疑人采取一定的措施。”同时,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国家指定允许生产和制造、销售的部门才能经营罂粟种植,除此之外,任何人不得擅自经营包括罂粟壳在内的物质,所以买卖罂粟壳是违法行为,云南一对夫妇就因贩卖罂粟壳被判刑15年。

★监管须从源头起

2011年一项调查发现,陕西市场有非法罂粟产品出售,最大买家是餐馆老板。

2010年5月,广东东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常平镇、虎门镇、中堂镇等公安分局展开执法行动,现场查获罂粟壳10.5公斤。2013年,广州的两家餐馆老板因向食物中加罂粟壳粉而被逮捕;上海一家餐馆老板也因向汤里放罂粟壳粉而被判刑;宁夏7家餐馆被发现在火锅汤中使用吗啡,一家四川餐馆甚至把可待因作为“秘密调料”使用。

事实上,在食品中非法添加罂粟壳在上世纪90年代就存在了。

1991年8月,卫生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就针对四川、河南等地一些餐馆在火锅中添加用罂粟壳的问题,联合下发《关于查处在食品中使用罂粟壳(籽)等违法行为的通知》,并组织各地依法进行查处。

2008年12月,卫生部发布《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罂粟壳被列为非食用物质,禁止在食品中添加。

2009年3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针对个别餐饮经营者在火锅中使用罂粟壳的违法行为,将严格依法查处。

20多年过去了,为什么这个问题依然没有彻底解决?

在1987年11月28日发布实施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中,罂粟壳被列入麻醉药品品种目录,也就是说,罂粟壳是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但对于擅自经营罂粟壳且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并没有处罚规定。1999年1月1日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并实施的《罂粟壳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指出:“对违反本规定者,依据《麻醉药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但是按照国家规定,新法律出台实施后,相应的旧法律即宣布废止。于是,随着 2005年11月1日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发布和实施,《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也就同时废止了。如此,处罚的依据就不存在了,所谓的“处罚”也就形同虚设了。

这是不是意味着罂粟壳的监管存在盲区?

“这种情况确实存在!”陆林教授肯定地回答。“无论是‘麻醉药品’还是‘精神药品’都管不了它!”但故意添加罂粟壳肯定是非法的,所以,“即便不能拿‘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来归咎它,也可以用‘非法添加’来归咎它!”

为进一步打击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曾陆续发布了五批《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中,笔者找到了“罂粟壳”,其“可能添加的食品品种”为“火锅底料及小吃类”。

2011年4月,国务院食安办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公告,要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据了解,2014年,上海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批准逮捕了用罂粟壳制作菜肴的烧烤店老板邱某;山东省泰安市泰安区法院判处在石锅鱼底料中添加罂粟壳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5000元。

严打严惩是必须的,但彻底杜绝还须从源头抓起。如果把“被吸毒”视作食品安全的新课题,首先应尽快出台有关罂粟壳管理的法律法规,提高违法成本,加大惩处力度。对违法经营罂粟壳的人,除了药监部门的处罚外,还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根溯源,查明源头,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解决“被吸毒”问题也是道魔之争。目前,很多违法者已不再简单地加入罂粟壳,为了躲避检查,很多餐馆都将罂粟壳磨成粉使用,有的用其熬制辣椒油,还有的将其与胡椒、大料混合调制使用。所以,监管部门必须加大排查力度,不定期对餐饮行业进行抽检,依法严厉惩处。据悉,中国烹饪协会已把“罂粟壳火锅”作为餐饮企业中打击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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