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捡火柴盒藏10袋“冰毒” 涉案金约5000元

2012年7月29日 3501点热度 0人点赞 0条评论

7月22日凌晨2点过,的哥周述明在收班前到加气站加气,意外发现后排座位上有一个火柴盒。打开一看,里面竟是10袋“冰毒”,涉案金额约5000元。

稀奇 火柴盒里装味精?

7月22日凌晨2点过,45岁的的哥周述明在成都信息工程学院航空港校区附近拉了三个20岁左右的男客人到达武侯大道,随后他将车子开到北新干线附近的凤凰山加气站加气,在整理右后座时发现了一个火柴盒,盒子上写有隆昌(微博)某酒店的名称和地址。打开一看,里面是10个指甲盖大小的透明袋子,每个袋子都装着类似味精的晶体,“看上去跟味精一样。只是颜色偏黄。”

“这个东西就是‘冰毒’,我以前吃过的。”旁边一位陌生司机搭话说,这样的“冰毒”纯度很高,从犯罪分子手中购买的话,光一袋就要花500元。“他一直说我发财了,后来还问我能不能‘匀’一点给他。”周述明说,自己知道毒品的厉害,心里也清楚,“‘匀’他两袋,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

22日上午,周述明便给公司打电话报告了此事。成都商旅出租车公司得知此事也非常重视,迅速与成华区(微博)公安分局禁毒大队联系。

是冰毒 涉案金额5000元

昨日上午11点20分,成都商报(微博)记者来到位于北湖客运站的成都商旅出租车公司。成华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和龙潭寺派出所的民警对周述明所捡到的物品进行初步鉴别,通过外观等初步判断,类似味精的晶体主要成分可能是甲基苯丙胺,也就是俗称的“冰毒”。据估计,这10小袋“冰毒”的总重量在5克左右,涉案金额约5000元。

据龙潭寺派出所康警官介绍,根据我国刑法,贩卖毒品,不管其涉案重量多少都属于犯罪,不满10克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如果是非法持有毒品,少于10克也将面临行政处罚。

成都商旅出租车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尽管车上有监控录像,但由于事发已有数日,录像超过保存期限,已被其他内容覆盖,已经不可能通过录像找到是谁留下了这些“冰毒”。

康警官表示,派出所随后将会把这些“冰毒”按照“无主毒品”上交给上级公安机关,再继续进行相关调查。

成都商报记者桑田 实习生卢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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