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禁毒模式的立法与文化演进

2012年6月14日 4293点热度 0人点赞 0条评论

由于新中国在成立之初就采用果断措施一举消灭了毒品,因此,中国一直没 有制定《禁毒法》的必要。20世纪80年代毒品在中国重新出现以后,中国政府沿 用了原来的打击措施并相信能够在短时期内再次消灭毒品,因此也没有及时制定 《禁毒法》。经过十多年的实践,中国的立法者看到了新时期毒品斗争的长期性与 艰巨性,凶而到1990年12月28日,才第一次出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 禁毒的决定》。然而,在实施的过程中,问题不断变得复杂起来。由毒品泛滥的供 用关系引发的罪与非罪的界限争论;由滥用毒品导致身心依赖引发的惩罚与医治 的伦理争论;由禁毒代价和毒品暴利引发的政治强控和市场导控的争论;由禁毒 周期和高复吸率引发的戒毒体制封闭与开放的争论;由毒品暴利与腐败的勾结给 刑事侦察带来的困难引发的侦破手段的争论;由贫富差异悬殊导致毒品犯罪目的 和手段的不同给司法量刑带来的困难引发的罪罚如何平衡的争论;由毒品活动的 发展变化给规范执法带来的困难引发的治安职责的争论;由新型毒品向主流文化 娱乐领域的渗透给毒品预防教育带来的困难引发的文化导向的争论等等,对制定 《禁毒法》提出了时代的要求,从而引出了2007年12月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 法》正式出台前长达两年的不同观点的大讨论和大争论。

《禁毒法》的出台,暂时结束了不同观点的争论,但争论的结束不等于观点后 面的问题也消失了。《禁毒法》虽然给系统解决禁毒过程中的问题提供了法律依 据,但是执法过程中的大量矛盾和理论难点却并不因为《禁毒法》的出台而消失, 如何解读国家禁毒法的合理性并保证法律施行的科学性,如何在实践中发现立法 的不足,为促进法律的健全提供依据仍然是建构国家毒品防控体系的艰巨任务。

从前文我们已经看到,毒品——这一包含了鸦片、海洛因、冰毒、吗啡、大麻、 可卡因以及数百种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 品的物质,当它以一种经济上有暴利和行为上对滥用者有强控制力的地下商品出 现时,它所构成的是一个渗透在主流世界系统内部的阴暗世界,这个世界同样具 有严密的系统性以及任何系统都具有的对外抗衡性与对内自平衡性。因此,今日 世界的毒品问题,挑战的已经不是单个的政策和法律,而是整个主流世界的系统 自抑能力。在这种系统挑战面前,每一项科学的决策都必须防止超前与滞后,保 持系统的抗衡力,否则就可能破坏系统的平衡,最后导致禁毒的被动或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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