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吸毒者的特点

2012年7月8日 5969点热度 0人点赞 0条评论

在我国,日益突出的年轻吸毒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人数急剧增加

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尤其是进入90年代以来,年轻吸毒 的人数急剧增加。我国1988年首次公布全国登记在册的吸毒者为5万人,1989年增至7万人,1991年上升到14.8万人,1992年为25万人,1994年为37万人,1995年为52万人,1997年为54万 人,而今为91万人。据广东省公安部门统计,1980年至1990年, 全省共查获吸毒人员3000多名。1991年后大幅度增长,每年呈成 倍递增趋势。19 91年为5000余名,1992年为8000余名,1993年 为16000余名,1994年为28000余名,1995年为60000余名,1996年约为10万余名,1997年估计高达20万人之多。在上述吸毒人 员中,80%以上是年轻。如果根据惯例按“每发现1例显性吸毒 者,实际上就有10例隐性吸毒者”计算,数量更加惊人。进入90年 代以来,年轻吸毒人数急剧增长的趋势已波及几乎全国所有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尤以西南、东南、西北各地最多。

(二)文化水平偏低

从各地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的情况来看,文化水平普遍偏低, 以初中、小学文化程度为最多,部分为文盲。比如云南省1995年25144名吸食海洛因的人员中,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占50. 6%,小 学文化程度的占37.7%,文盲占9.4%。广东省戒毒劳教所1995年7月以来收容戒毒的1136名人员中,高中文化的96人,占8. 49%,初中文化的573人,占50. 39%,小学文化以下的467人, 占41. 12%。实际上,他们的实际文化水平与统计的文化水平相差 甚远,据测试有50%为混到毕业,实际上并未达到毕业的水平。

(三)毒品种类多样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可卡因及国务院管制的 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癣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比如冰毒、k粉、摇头丸等新型毒品。目前世界上这类 药品已达200多种。从目前各地年轻吸食的毒品种类来看可谓 多种多样,但又以海洛因为主。据统计,福建省的吸毒人员吸食的 毒品主要有6种,即海洛因、冰毒、盐酸二氢托啡、杜冷丁、大麻、咖 啡因。在广西的吸毒者中,吸食海洛因的占99%,吸食鸦片的占0.3%,吸食吗啡、杜冷丁的占0. 7%。广东省劳改局的有关人员在 全省女性吸毒劳教者中随机抽样调查了373名人员,其中吸食海 洛因的占77.7%,同时吸食海洛因、大麻、冰毒、可卡因、吗啡、鸦 片以及杜冷丁、“蓝精灵”等镇静药物两种以上的占28.8%。

(四)多为结伙吸食

随着90年代以来年轻吸毒人数的急剧增加,吸毒人员已由 过去单独隐蔽吸毒发展到结伙聚集在一些固定场所、甚至公共场 所吸毒。据统计,深圳市1993年查获的吸毒年轻中,属于团伙性 吸毒的占到82. 6%。广州市1994年查获的年轻吸毒案件中,绝 大多数吸毒人员是在固定地点纠合在一起吸毒,如1994年12月, 广州某区公安局在一家招待所一举抓获了正在吸毒的7名男女青 少年。1996年3月,广州市公安机关捣毁了一个吸毒窝点,当场抓获了吸毒人员45名。结伙吸毒与单个人吸毒相比,更能相互影响, 危害性更大。

(五)吸毒贩毒交织

各地的情况表明,绝大多数年轻吸毒者最后变为了贩毒者, 滑入了毒品犯罪的深渊。这些年轻一般是从吸毒开始的。当毒 瘾不大,工资收入和储蓄尚能维持时,他们是单纯的吸毒者。随着 毒瘾增大,所需资金增多,原有的财力难以支撑吸毒所需时,便以 贩养吸,由毒品的被害者变为害人者。吸毒和贩毒这对联体怪胎相 互依存,推波助澜,形成恶性循环。福州市某派出所抓获的李某、吴 某等10名贩毒分子,都是吸毒上瘾后,为寻求毒资来源才开始贩 毒的。据某地一项调查表明,在毒品犯罪人员中,有90%以上是贩 毒兼吸毒,纯粹的制造毒品者、运输毒品者、贩卖毒品者和持有毒 品者不足10%。

(六)复吸比率极高

吸毒者对毒品有很大的依赖性,一旦染上毒瘾便难以戒掉。一 些吸毒者刚走出戒毒所回到原来的环境,便恢复吸毒,形成吸毒——戒毒(包括强制戒毒和自愿戒毒)——复吸——劳教戒毒的怪 圈,正可谓“一旦吸毒,十年戒毒,终生想毒”。据统计,昆明市吸毒 人员戒毒后的综合复吸率为75%,个别地方甚至高达90%。1996年对武汉地区年轻吸毒情况的调查表明,年轻戒毒回归社会 后的复吸率,有的区、街高达90%。对广东戒毒人员的调查表明, 在被强制戒毒机构中戒毒成功的不足10%,在戒毒医疗机构自愿 戒毒成功的不足5%。联合国禁毒组织1989年10月在我国云南 省瑞丽考察后指出,全世界禁吸海洛因的有效巩固率一般为o%, 如果中国能够达到10%,就意味着中国在禁吸毒工作方面创造了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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