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戒毒在禁毒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2013年6月2日 5586点热度 0人点赞 0条评论

一、自愿戒毒机构能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保护瘾君子们体面戒毒

众所周知,吸毒行为是受到家庭反对、社会指责、政府追究的违法行为,许多吸毒成瘾的瘾君子都是在不公开或不完全公开的场合中人偷偷吸食毒品的,他们中各种层次各种年龄各种职业的人都有,有政界公务员,有企事业单位负责^,有私人企业主,有商人,甚至还有医生以及不少的无业人员。从文化程度上看,吸毒者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也有少数受过高等教育。从性别和年龄上看,男女老少,概奠能外,其中以青壮年居多。当他们在“享受”吸毒快感的同时,也曾感受到吸毒给自己的声誉带来的不良影响而苦恼,从而产生强烈的戒毒愿望。因此,他们偷偷地避开亲人、单位领导和同事,来到自愿戒毒所戒毒。除了对国家通缉的毒品犯罪分子,自愿戒毒所是能够对一般的吸毒人员提供保密的。这样,自愿戒毒所能够帮助吸毒者避免因吸毒而在心理上受到更多的伤害,许多自愿戒毒人员虽然多次复吸,多次到自愿戒毒所进行戒毒治疗,其亲属、单位领导和同事仍然没有觉察其吸毒行为,正是因为自愿戒毒所能为他们保护暂时的体面,使其声誉暂时不受到不良影响,从而实现体面戒毒。

二、自愿戒毒能最大限度地减轻瘾君子戒毒时的身体痛苦

吸毒成瘾后,一旦停止吸毒,其身体感受的痛苦是常人无法体会的。一些成瘾者自认为有强大的毅力,试着在家里偷偷戒毒,往往困难以承受肉体上的痛苦而被迫中途放弃。强制戒毒所是由政府领导下,由公安部门负责实施建立的,因为吸毒是违法行为,理所当然地强调对戒毒者惩罚性,不用或少用药物控制毒瘾发作,还要晨起跑步,白天劳动,或多或少带有“专政”的色彩,使瘾君子们望而生畏。而志愿戒毒一般都是经政府批准,由医院,一般是精神病医院筹办的。医院是从吸毒成瘾的生理基础和心理基础的医学观点来看待成瘾行为的,把成瘾行为看成是一种“病”,把瘾君子看成是病人,用药物进行治疗。目前用美沙酮和其他药物替代递减疗法是国家药监局允许并推荐的,尽管美沙酮在瘾君子手中仍然是毒品,但在医生手中就是药品,能够帮助瘾君子在戒毒时不产生或少产生身体上的痛苦,为戒断毒瘾比较顺利地闯过第一关。另外,医生能给自愿戒毒者以更多人性化的关怀,以长辈或朋友的身份对他们进行劝诫,从而感化他们,使他们树立起戒毒的信心。

三、自愿戒毒能减少瘾君子的吸毒量

自愿戒毒,无论采用什么方法都能在7 10天左右解除断毒带来身体上的痛苦,为彻底戒断毒瘾冲过了第一关:如果成瘾者决心大,毅力强,以足够的勇气和毅力克服“心瘾”,实现彻底戒断毒瘾的可能性是完全存在的。事实证明,不少瘾君子经过治疗后一段时间内,比如几天,十几天,几个月,甚至一年以上不吸毒的情况还是有的,至于后来复吸,原因很复杂,俗话说:一日吸毒,终生想毒。那“想毒”是瘾君子们的自身原因,复吸的原因不属本文讨论的内容。但即使复吸,也比不戒毒时的毒最大大减少,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临床出现一些吸毒成瘾者反复来自愿戒毒,就是因为志愿戒毒能帮助他减少吸毒量和实现短暂戒毒。

四、自愿戒毒能为政府分担禁毒工作压力

首先,自愿戒毒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自愿戒毒机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物,自愿戒毒机构不要政府出一分钱,就能实现戒毒治疗。强制戒毒则需由政府投人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况且也不能完全保址瘾君子不再复吸毒品。自愿戒毒还有利于扩大就业面,实现财富再次分配。全国成百上千家自愿戒毒机构,吸纳了成千上万的劳动力就业,这些劳动者的合法收入都来自自愿戒毒者。而自愿戒毒者的钱不都是偷来或抢来的,多数吸毒者都是用自己的合法收入来戒毒。他们消费在戒毒上总比花费在吸毒上对社会有好处。

其次,自愿戒毒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犯罪案件的发生,对维护社会治安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从宏观上看,全国自愿戒毒机构每年接受几十万到上百万人次的戒毒者,大大减少了毒品总体需求,受供求关系的影响,毒品贩子获取的暴利的相对减少。与此同时,政府进一步加大了打击毒品的走私的力度,使毒品走私犯罪分子花费的成本越来越高。价格的下降,成本的提高,利润空间减小,潜在地影响到毒晶犯罪分子冒着生命危险去减少走私毒品,从而潜在地减少了毒品总供给。假如全国没有这么多自愿戒毒机构,全国毒品的需求量将会成倍增加,毒品的价格也随之成倍增高,从而更加刺激更多的毒品走私犯罪分子更加猖狂地铤而走险,给政府在杜绝毒品来源上带来更多更大的困难。从微观上看,成瘾者个体吸毒量减小,花费的毒资也随之减少,使得吸毒成瘾者相对减少了因毒资的窘迫而去更多地实施盗窃和抢劫犯罪。吸毒诱发犯罪,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犯罪在先,还是吸毒在先,也还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因为盗窃、抢劫后得来的财物,为吸毒提供了可能。但无论孰先孰后,自愿戒毒,只会减少犯罪,不会增加犯罪,这是一个十分浅显的道理。

以上分析认为,自愿戒毒不排斥有关法规的强制戒毒,相反能补充强制戒毒在人力、物力、财力的不足,与强制戒毒协同作战,也体现了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关注禁毒工作。自愿戒毒为禁毒工作作出了积极有益的贡献,政府对自愿戒毒机构的工作一向给予了有力的支持和指导,对自愿戒毒也是持鼓励的态度,这是令戒毒工作者倍感欣慰的。然而,作为自愿戒毒机构,怎么样进一步把自愿戒毒所办好,也还有值得思考的问题。

一是自愿戒毒机构要自身加强安全监管,防止自愿戒毒所变成吸毒所。安全监管的目的主要是防止毒品流入病房。防止毒品流入病房首先要有一个较好的硬件环境让毒品无法进入病房。其次严格安检制度。吸毒群体是一个相对智商不低的群体,他们能变着各种法子把毒品搞进病房,他们的办法是我们这些相对智商较高的医务工作者也意想不到的。一旦监管不严,马马虎虎,让毒品大量流入病房,戒毒者在病房内偷吸毒品,戒毒所就会成吸毒所。如果形成那样的局面,真心自愿戒毒的病人和所有戒毒者的家属都将会对自愿戒毒所失去信任,我们不敢妄言百分之百的在病房内杜绝毒品,瘾君子们能通过各种方法(例如体内带人,尤其女性吸毒者)掩人耳目,将毒品带入病房,但是能够防范的一定仔细做好,这样才能无愧于我们的职业。

二是要防止重和轻义的指导思想。可能有人认为,自愿戒毒所,政府不给钱,自己办不就是为了赚点钱吗?应当看到,戒毒者到自愿戒毒所的初衷还是想戒毒,半个疗程下来,体瘾将断,心瘾又上。当许多戒毒者在所内聚在某个房间开始“群力群策”,神神秘秘的时候,正是变着法子搞毒品的时候,这就要求医务工作者有敏锐的观察力、强大的社会责任感去做大量的工作,~是努力劝诫,不要为一念之差而贻误一次戒毒机会;二是努力防范毒品进入病房。如果有重利轻义的指导思想,就会纵容他们继续吸毒。戒毒工作既是一项业务技术工作,又是一项政治、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不能太商业化。就算是商业行为,也还得讲究质量和诚信,才能在商界立于不败之地,把戒毒所管严点,戒毒者一时想不通,最终也还是会知道是为他好,可以为戒毒所赢得好口碑,赢得长远利益。更加值得警惕的是自愿戒毒所应洁身自爱,不能把由国家管制的戒毒药品如美沙酮等买给病人,因为美沙酮仍然是成瘾物质,与毒品无异,流入社会同样可以泛滥成灾。其动因仍是为个人或单位谋利益,从药品中获取暴利。政府对美沙酮的管理今后可能会放开一些,但无论怎样放开,也只能是在指定的地点、指定的时间、有条件地服用,决不能原药带走。有关部门亦应加强监管,一旦发现,视为贩毒,严格依法处理。因为“合法贩毒”比走私贩毒危害更大。

三是自愿戒毒工作既要看成一项技术工作,叉要看成是一项社会工作。所谓技术工作,是指从医疗业务的角度上,吸毒成瘾的机理,还有很多需要深入研究、解决的理论问题。药物丌发与面也很需要有突破性的进展,特别是防复吸,抗“心瘾”还是一个世界性的技术难题。而同内戒毒多半都是脱体瘾,这在临床上无论变多少法子都不是什么技术上的难题,没有什么神秘可言。所谓足项社会工作,因其实际工作不具备可操作性的模式,反倒成了临床医生的一个难题,不过,应当提到的是作为一个戒毒专业医生首先要具备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其次是要培养与这一群体打交道的能力,比如观察能力和沟通能力。所谓观察能力,就是对每个来自愿戒毒所戒毒的人都要听其言,观其行,了解他们的戒毒动机:是真心戒毒,还是被迫戒毒(亲属迫使或社会压力):或是逃避惩处(公安抓去强戒);或是来减小吸毒量;或足毒贩子来结识毒友;或是兼而有之……这些都要能做到心巾有数,然后“对症下药”做工作。要“对症下药”,还必须学会与他们沟通,与他们沟通可以说是一门学问。

人性是很复杂的,性善的人也可能做坏事,性恶的人也可能做好事,我们姑且不去研究人性这个深刻话题,就说吸毒不是好行为,但是也不能因此认为吸毒的人都是坏人,一般而言,他们很讲“义气”,他们多半是误人歧途,你用善意对待他们,他们也会善意相报,即使一时没有相报,他们心中还是有鉴别善恶能力的,与他们沟通好了,病房管理能减少很多矛盾,避免混乱发生,能创造良好的戒毒环境。

王军(湖南省长沙市戒毒治疗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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