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析边境农村地区毒品犯罪预防工作

2013年3月31日 3590点热度 0人点赞 0条评论

略析边境农村地区毒品犯罪预防工作

在全球毒品泛滥、国内涉毒因素不断增多的背景之下,中国的毒品犯罪形势不容乐观。“金三角”和“金新月”地区仍然是对中国危害最大的毒源地,而云南、广西、新疆,依然是中国毒品犯罪最为严重的地区。在这些地区,尤以边境地区涉毒犯罪最为猖獗,而毒源地毒品首先进入的渠道最主要的是边境农村地区。以广西为例,2012年以来,广西全区公安机关破获来自境外的毒品案件近300起,占全区破获毒品犯罪案件总数的三成,其中边境地区的崇左、百色、防城三市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200多起,抓获犯罪嫌疑人近300名,与2011年同比上升近一半。2012年3月8H至13日七日内,崇左市连续破获4起特大毒品犯罪案件,缴获毒品海洛因17千克,冰毒近千克[I]。可见,边境地区毒品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稳定,严重影响着边境地区农村生活环境。当前,中国边境农村地区村民涉毒犯罪数量不断增多,囿于当地经济、地理和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加强边境农村地区毒品犯罪预防工作愈显迫切。的确,做好边境农村地区毒品犯罪预防工作理应成为新形势下打击毒品犯罪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措施,而预防毒品犯罪最为首要的就是要在边境农村地区注重堵截和围剿毒品入境。

一、边境农村地区预防毒品犯罪普遍面临的“瓶颈”问题

边境农村地区的毒品犯罪预防工作历来是禁毒工作的“重中之重”。虽然,实施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的工作取得巨大成就,农村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村民生活质量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但是,近年来在边境农村地区治安综合治理和科学发展中也普遍出现了一些新问题,给边境农村地区进一步发展生产和预防犯罪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扰。针对边境农村地区毒品犯罪的新特点,将目前边境农村地区毒品犯罪预防工作存在的问题概括起来,下列四个问题尤为突出。

(一)边境农村地区村民自治组织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发生的两次重大的改革和制度变迁,对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活动产生了持久而深刻的影响。一是实行家庭土地承包经营制;二是实行村民自治制度。在这里,主要就村民自治制度对预防毒品犯罪工作的影响作出分析。村民自治制度,从根本上改变了党组织长期以来直接充当基层政权的状况。相对于中心城市周边的农村地区而言,边境农村地区的基层党组织由于远离政治中心,加之有的地方宗族势力较强等因素存在,目前仍然有不少村民自治组织的“干部”相对感到不适应,不能准确把握村民自治组织的定位,难以转变固有的行政领导方式。在边境农村地区,一村之长的权力对于农村工作具有不可代替的影响。那么,在这种不适应的情况下,村民自治组织对于上级交办的预防毒品犯罪工作就成了一种领导权的行使,只想通过“行政命令”做好工作。这种工作形式,没有注重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功能,预防毒品犯罪工作只是成了村干部的工作,没有形成“群防群治”的合力,预防效果当然不尽如人意。因此,加强边境农村地区的预防毒品犯罪工作,首先要在村民自治组织的正确运行过程中人手,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在实现预防毒品犯罪工作中的带头作用。

(二)边境农村地区村民自治制度作用没有得到进一步发挥

打击和预防毒品犯罪是一场“人民战争”,只有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才能打好这场战争。在农村实行村民自治制度之后,村民自治组织在广大村民的积极参与下建立和发展起来。村民自治组织的建立让村民有了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和平台,村民对村务工作有了话语权,这对于发挥边境地区村民在预防毒品犯罪工作中的智慧提供了有效的途径。但是,边境农村地区由于远离政治中心,政治活动少,村民的“参政”意识不高,对于原有的基层组织形式还心有余悸,还存在不敢过问村里的“行政事务”的现象。这些不利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边境农村地区预防毒品犯罪工作的进程和效率。

(三)客观上受到边境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滞后问题的影响

目前,中国农村的经济从经营体制到运行模式均已沿着市场经济的轨道稳步前行。但是,也要清楚地认识到,家庭承包责任制并没有完全能够解决衣村市场发育和市场机制形成的问题。因此,农村经济规模小,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不足,必然难以对抗来自市场经济的风险。特别是边境农村地区的小经济,基本上是个体经济,难以发展成为较大的经济实体。因此,现阶段的边境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的根本问题在于通过政府的引导和推动,发展具有边境区域特色的农业和旅游业发展,在边境地域内培育相对稳定的市场,让高度分散的边境村民进入市场经营。但是,相对于内地,边境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还是相当滞后,由此也引发了一些村民进行毒品犯罪的动机。另一方面,村民自治组织也存在资金不足、人员不够等困难问题。

(四)边境农村地区还存在一些不稳定和谐的治安问题

不可否认,边境农村地区的稳定与和谐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例如,有的边境农村地区矛盾冲突还比较严重,特别是在矿区与周边农村矛盾、集体林权纠纷冲突等问题,引发了一些群体性事件;山界纠纷多发,同时也诱发了不少刑事治安案件,等等。这些不稳定、不和谐的治安问题,客观上也影响到边境农村地区的毒品犯罪预防工作的顺利进行。如何统筹理顺预防毒品犯罪工作与消除其他不稳定因素之间的关系,是解决边境农村地区预防毒品犯罪工作的关键。如果采取传统路径,即通过政府的行政管理手段、投入巨大的力量,则难以收到预期的效果。因此,应当通过村民自治组织的民主管理方式,将边境农村村民的主体意识增强起来,与政府行政管理形成合力,营造预防毒品犯罪的社会氛围,构建“群防群治”机制,进而实现边境农村地区预防毒品犯罪工作的目标。

二、边境农村地区毒品犯罪预防路径

近年来,河北省肃宁县在结合本地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了统筹农村改革、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的整体思路,通过建立农村维稳组织网络、基层民主组织网络、农村经济组织网络等三种组织形式,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三种组织网络中的作用。这种被称之为“三网一覆盖”模式,进一步实现了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理顺了农村发展过程中的各种关系,切实保护了村民的根本利益,为农村基层的根本稳定和深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我们通过对河北肃宁县近年来乡村治理的创新实践进行了考察和总结,发现这一模式对于运用到边境农村地区的毒品犯罪预防工作具有良好的启示。因此,笔者大胆借鉴肃宁模式,采取“有舍有取”的方式将肃宁模式中可用的模式与边境农村地区的特点紧密结合起来,试图在借鉴中有所发展和提升。

(一)发挥边境农村地区村民自治组织的排头兵作用

中国边境农村地区村民自治组织.有个别“干部”忽视、放纵种植毒品原植物、包庇窝藏入境的毒品犯罪分子等等情况出现。之所以出现这种问题,不仅是“干部”个人的原因,还在于村民自治组织的组织化程度不高,没有形成一个组织合力和监督力量。因此,在边境农村地区的农村社会治理中应当坚持系统、整体推进和不断提高村民自治组织的组织化水平。当前预防毒品犯罪正进入一个关键期,因为许多毒品犯罪衍生的社会问题也逐渐凸现出来。我们在应对这些复杂的社会问题的过程中,倘若只是就具体的问题寻找具体的解决办法,往往会“按下葫芦起了瓢”,不能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预防毒品犯罪,不能采取“见一个就抓一个”的办法,而是要从长计议、整体布局、全面兼顾、系统推进,并形成科学预防毒品的可行制度和有效机制。就边境农村地区而言,就是要求提高村民自治组织的组织化程度,形成合力,并通过发挥其作用,逐步建立有效的预防边境农村地区毒品犯罪的工作平台,使预防毒品犯罪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创建组织覆盖面广、运行有实效的边境农村地区预防毒品犯罪的工作网络。此外,通过村民自治组织在边境地区积极创建“无毒乡村”、“无毒家庭”活动,为防止边境村民吸毒行为扩散,减少新增吸毒人员,同时帮助已经染上毒瘾的村民戒除毒瘾,减少现有吸毒人员的数量。从长远来看,村民自治组织“干部”应将着眼点放在防止新增吸毒人员之上,把边境农村地区毒品犯罪控制在未发阶段,这应是更为经济有效的办法。

(二)强化边境农村地区村民的主体作用

不论是在抽象的农村社会治理层面,还是在具体的预防毒品犯罪层面,我们要重视村民的主体地位,让村民对村里的大事小事有充分的话语权,坚持走预防毒品犯罪的人民群众路线,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尊重群众主人翁精神的理念。通过积极引导边境农村地区的村民跃上预防边境农村地区毒品犯罪的工作平台,让边境农村地区的村民深知毒品的社会危害性,要让村民知道预防毒品犯罪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要让边境村民感受到毒品犯罪泛滥的“切肤之痛”。同时,通过采取民主方式和途径,教育和引导边境村民维护自身的正当利益,并把实现自身利益的愿望变成他们的自觉行动。关于预防边境农村地区毒品犯罪的工作平台,笔者的设想是在边境的乡镇建立打击和预防毒品犯罪工作站,在边境的村屯以50-100户邻近农户为单位设立一个预防毒品犯罪小区,小区下以每20户为一组。在工作站中,联合公安、边防、检验检疫等部门驻站,在小区内设有专门的联络员,保证上下联动,组织开展毒品排查、治安防范等活动。在边境各村屯设立5人以上的打击和预防毒品犯罪巡防队,积极同边防和公安缉毒部门联系,消除边境农村地区毒品犯罪的死角。此外,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工作,使边境农村地区村民预防毒品犯罪主体意识得以进一步增强。

(三)加强边境农村地区有关保障机制建构工作

有效进行边境农村地区预防毒品犯罪工作,做好机制设计是根本的保障。因此,在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的同时,必须在机制构建方面上给予充分的考量。一是建立禁毒工作情况发布制度,以边境省份为单位,每个月向社会通报毒情和禁毒工作情况。每个月对各边境省区毒情分析研究,有利于采取有针对性的打击措施。二是建立预防毒品犯罪的会晤机制,可以分为横向和纵向的会晤机制。横向会晤机制的建立,可以在横向拉网式打击和预防毒品犯罪上有所作为。而纵向会晤机制,可以在打击毒品犯罪上构建起第二道防线,防止毒品纵向流人中国内地。三是建立联合缴毒行动机制。由于毒品犯罪本身具有跨区域性和流动性的特点,加上边境农村地区特殊的地理区位和社会条件,使得单靠一个县份难以实现打击该地区毒品犯罪的目的。通力合作,采取配合监视、协助抓捕等方式,就可以将跨区域性的毒品犯罪团伙围剿在一定的区域内,防止毒品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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