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吸毒到戒毒,你都了解吗

2014年6月20日 3862点热度 0人点赞 0条评论

毒品对个人、家庭和社会危害极大。那么,目前在我国主要有哪些毒品存在?为什么有人会尝试吸毒?吸毒到底是个人行为问题,还是一种疾病?戒毒是否能够成功?理解这些问题,才能真正做到了解毒品、远离毒品。那么,你了解吸毒和戒毒的问题吗?做一做下面的测试题。

测一测:你对吸毒、戒毒的看法是否正确

专家意见:同意。

解释说明:精神兴奋剂类毒品主要包括摇头丸、甲基苯丙胺(冰毒)、苯丙胺、麻黄碱等。据统计,这类毒品目前在我国使用较为广泛,且使用人群数量有明显上升趋势。究其原因,主要与很多人误认为这类毒品危害“不大”,或者在社交场合受人诱使等有关。当然,阿片类药物仍是在我国使用最多的毒品之一,如海洛因、吗啡、杜冷丁、二氢唉托啡、美沙酮等。其中,海洛因的成瘾性最强。另外,可卡因、大麻、氯胺酮等药物也属于毒品范畴。

专家意见:不同意。

解释说明:在与吸毒者接触中,我们发现相当一部分人最初吸毒是由于好奇。在看到别的吸毒者“吞云吐雾”时,听到“老吸毒者”谈及吸毒“深刻体验”时,或在被引诱之后,他们也想体验一下。有些人尽管知道或朦朦胧胧知道吸毒的危害,却不惜一试。结果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当他们明白自己已经上瘾时,为时已晚!还有人认为:别人吸毒成瘾是因为他们意志不坚强或吸毒太多,自己能够控制自己,抑或道听途说“某某人吸了很久的毒也没上瘾”,或认为试一两下没关系……总之,他们抱有侥幸心理,觉得自己不会被毒品所左右。由于这种心理作怪,他们尝试吸毒,并导致吸毒成瘾。

专家意见:不同意。

解释说明:吸毒的确是违法行为。对吸毒行为实施法律上的强制措施,事实证明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吸毒也是一种病,只有这样,才能全面、科学看待这一问题。世界卫生组织早就把吸毒行为定义为“一种慢性复发性的脑部疾病”。事实上,吸毒后,身体(特别是脑部)会产生许多病理、生理变化。研究发现,毒品成瘾的老鼠同样只对毒品感兴趣,而对诸如饮食、性活动这些本能行为却失去应有的兴趣。吸毒者对自己行为失去控制,同样也是病。

专家意见:同意。

解释说明:对于吸毒者来说,毒品可以说是他们“最好的朋友”。在他们病态的眼光里,毒品能给他们带来无限喜悦,也能替他们解除痛苦。事实上,吸毒者已经形成了条件反射:遇到烦心的事要吸,碰到高兴的事情也要吸,与别人发生了矛盾更要吸。可以想象,如果没有了毒品,吸毒者就很难适应上述不良环境或心态。对于他们来说,离开毒品会非常痛苦。这正说明毒品危害之大,故远离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专家意见:同意。

解释说明:吸毒成瘾,意味着身体已经对毒品形成依赖。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毒品在身体内存在,身体就不能发挥正常功能——这是件很可怕的事情。所以,一旦停止吸毒,吸毒者就会失眠、焦虑、烦躁不安、流鼻涕、流眼泪、频繁打哈欠、腹痛腹泻、骨痛,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吸毒已经不是为了寻求快感,而是为了避免“不发瘾”、避免戒断反应。吸毒者此时才明白毒品的“厉害”,但多数人对此已经无能为力。此时,就需要在亲友、社会机构、专业人员帮助下接受戒毒治疗。

专家意见:不同意。

解释说明:“戒毒99%会失败”这个结论是完全错误的。我们对长沙市某社区的685例吸毒者进行了跟踪,结果与一般人的想法大相径庭。尿检证实,有63.7%吸毒者在随访的当时未吸毒。在未吸毒者中,有39.7%戒毒2年以上,31.6%戒毒3年以上,16.6%戒毒5年以上。为什么会有“只有当兵的,没有退伍的”这种说法呢?原因很简单:戒毒成功后,这些曾经的吸毒者就会消失在警察、医生以及社会上的人眼前,而戒毒失败者却总是在我们的面前晃来晃去,所以我们“看到”的大都是戒毒失败者。

专家意见:同意。

解释说明:我们不能期望吸毒者全部都一次戒毒成功,永不复发。根据临床实践,复发是吸毒行为的特征之一,就如同心脏病、糖尿病、皮肤病、精神分裂症等疾病会复发一样。但复发不代表没有希望。相反,随着复发次数增加,戒毒者会逐渐知道戒毒是怎么回事,慢慢学会应付戒毒中的各种困难。事实上,只要有决心、自控力,完全有希望把毒戒掉。

专家意见:同意。

解释说明:一般来说,戒毒有三个阶段:脱毒阶段、康复防复吸阶段和回归社会阶段。回归社会是戒毒的最终目的,而脱毒与康复是其手段。脱毒是指利用医学方法、手段减少戒毒时的戒断症状。常用的疗法有替代治疗与非替代治疗两种。替代治疗是利用与毒品具有相似药理作用的合法药物(如美沙酮、丁丙诺非)来替代毒品,并在一段时间内逐渐减少替代药物的剂量。非替代治疗一般是对症治疗,如用东莨宕碱、可乐宁等对抗(治疗)某些戒断症状。另外,戒毒中药,如安君宁、玄夏胶囊、回生口服液等,对部分戒断症状也有较好的疗效。接下来的康复阶段是长期过程,主要是针对引起吸毒、复吸的心理因素进行矫正。研究表明,社会心理干预能针对某些问题(如复发等)起到良好的治疗效果,但这一方式需要长期坚持。经过上述两个阶段,吸毒者就能回归社会,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作者简介

郝伟 中南大学湘雅二院精神卫生研究所副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会长,中国药物滥用防治协会副会长,世界卫生组织药物与酒精专家顾问委员会委员。曾两次在世界卫生组织工作,主持药物滥用与精神卫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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