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毒瘾、强迫性觅毒行为与心理戒断

2012年9月1日 4993点热度 0人点赞 0条评论

心理毒瘾

心理毒瘾,又称精神依赖性,指的是已形成毒瘾的吸毒者的心理觅毒渴求与通过重复用药所达到的欣快感的内心体验,还称为“想瘾”或“心瘾”。对此的一般理解为:吸毒的人在生理毒瘾戒断后,仍然还会有强烈的吸毒欲望,并对这种重新吸毒的欲望处于一种难以控制的心理状态。这种心理毒瘾之下产生的行为被称为“强迫性觅毒行为”,也就是自己控制不住地出去寻找毒品,千方百计满足吸毒需要的行为。这是心理毒瘾的一个主要特征。

强迫性觅毒行为

比如这样一个例子:一个吸海洛因的青年戒毒多次没有成功,最后被送去劳教三年。三年的时间里他痛下决心:一定戒断!而且,劳教三年,一点毒品也没沾,他自己也认为已经戒断了。劳教期满后,他欢欢喜喜地往家走。他的家离劳教所十里路。他已经结了婚,妻子并未嫌弃他,他走出劳教所大门时想:从今往后,决不能再沾毒品。走到第五里时,他还想:决不再吸,妻子正在家等待的是“一个好人”,而不是“吸毒者”。但又走了一里,他犹豫了:“再最后吸一次吧!就一次。过一过瘾就再不吸了。”离家还有一里地的时候,他竟家也不回,径直去找毒品去了。这就是医学家们所讲的“强迫性觅毒行为”。

心理戒断

而消除吸毒者对毒品的精神依赖,成功控制强迫性觅毒行为不再发生,即为毒品的心理戒断。对此一位多年同毒品打交道的警察说得好:“毒品要很容易能戒断,毒品就不叫毒品了!”因此,每一位学员都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请记住:对此往往是单凭个人意志难以控制的,最好能得到家人或有关部门的密切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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