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警戒与监控探析

2013年11月7日 4068点热度 0人点赞 0条评论

在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三种戒毒方式中,强制隔离戒毒无疑占有重要的地位,发挥着主要作用。但由于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刚刚起步,尚处于摸索阶段,加上原有劳动教养戒毒工作仍在继续执行,造成目前强制隔离戒毒工作面临着一系列问题,严重阻碍了戒毒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笔者通过深入学习《禁毒法》,结合当前场所面临的工作问题提出对策。

一、概述

(一)强制隔离戒毒的概念。强制隔离戒毒是指强制隔离戒毒所依法收治被公安机关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和经公安机关同意的、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吸毒成瘾人员,并与其签订戒毒治疗协议,专业人员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治疗康复手段,使之戒除毒瘾的活动。通过概念,可以看出,强制隔离戒毒的目的是使吸毒成瘾人员,在强制隔离戒毒所内、在专业工作人员的介入和指导下,最终戒除毒瘾,逐步减少吸毒成瘾人员数量,减轻毒品对社会的危害。在强制隔离戒毒所,专业人员对吸毒成瘾人员运用生理—心理—社会综合模式,用医学和生物手段戒断其生理上的“瘾”;用亲情和社会的力量换回其良知;用心理疗法帮助其拜托心理上的“瘾”。常用的手段包括服用神经镇定药物疗法、戒毒药剂注射疗法、行为疗法(厌恶疗法、代币疗法等)、理性—情绪疗法、催眠和暗示疗法等。

(二)原则、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强戒人员既是违法者,又是毒品的直接受害者和特殊病人,这就决定了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具有与劳教工作不同的工作规律和工作特点,因此要树立科学戒毒理念,遵循戒毒工作规律,综合运用教育、管理、治疗、康复等多种手段,不断提高戒治质量。戒毒场所应本着“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原则开展工作。例如在加强对强戒人员的管理方面,将大力推进分别管理,对不同性别、年龄的强戒人员实行分所收治、分别管理;对患有传染病的强戒人员,设立专门区域管理治疗。她还强调要切实维护强戒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他们的探访、探视权,保护他们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尤其要维护好女性和未成年强戒人员的合法权益等。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可以借鉴对劳教人员管理的三种模式。在《禁毒法》的框架内,运用戒毒康复规律,按照戒毒人员入所隔离戒毒时间的长短和对戒毒人员戒断风险程度动态评估结果为依据,将戒毒人员分为严管、普管、宽管三种管理对象,对应实行封闭式、半开放式、开放式三级管理,并实行动态处置,同时在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设有相应的活动区域。

第一阶段——生理脱毒期(封闭式管理)。

第二阶段——治疗康复期(半封闭式管理)。

第三阶段——重返社会适应期(开放式管理)。

(三)法律法规

强制隔离戒毒所收治吸毒人员,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进行:

1.审查法律文书。收治时应当审核、查验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法律文书是否齐全、准确。法律文书包括公安机关制定的《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强制隔离戒毒综合材料》。无上述法律文书或与法律文书认定的事实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治;

2.入所身体、物品检查。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对戒毒人员进行入所身体检查和随身携带物品检查;

入所身体检查包括常规健康检查、尿液毒品检测及人体带毒检查。对女性戒毒人员的身体检查应由女性工作人员实施;

随身携带物品检查应按规定进行观察、触摸、探测检查,必要时可进行拆检。对违禁物品予以收缴,对本人不宜持有的物品,由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登记代为保管,或交其指定的亲属领回;

3.登记建档。强制隔离戒毒所收治戒毒人员,应当履行签字手续,填写《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入所登记表》,照相编号,建立戒毒人员矫治档案;

4.诊断分流。接谈了解吸毒史、治疗史、个人史、家庭社会关系等情况,进行过渡观察,甄别是否携带毒品入所,了解成瘾程度,掌握心理、情绪、行为状况,组织入所诊断,根据诊断结果进行分流。

二、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警戒

基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定位,我们应当对其实行较为宽松的管理。然而场所的安全稳定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宽松管理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对于这一矛盾,我们既不能忽视,也不能掩盖,必须促使这一矛盾在运动中不断向前发展,在二者之间寻找一个最佳平衡点。在借鉴劳动教养管理考核目标体系的基础上,结合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自身工作特点,现出台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目标考核体系。同时,正确对待“四无”安全防范目标,应同劳动教养管理所的“四无”安全防范目标有所区别,不能成为管理考核工作的否定性指标。要利用科技手段,加大安全防范工作的科技含量,从单纯依靠人防转变为人、物联防。在保持场所安全稳定的前提下,实现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宽松管理。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加强警戒护卫工作,加强所区巡逻防范,加强场所周边单位和有关部门的联防工作,防范所内突发安全事故和不法分子冲击骚扰。强制隔离戒毒所实行24小时双岗值班,坚持现场直接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事件。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清缴违禁物品,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安全事故。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加强毒品查禁工作。认真履行入所检查制度,加强探访、同居管理,做好外出归所、同居归队戒毒人员管控检测,加强外来人员管理,禁止任何人私自为戒毒人员传递任何物品,严防毒品入所。

重点排查部位主要分为六大类:人员密集的劳动作业场所;生产项目的安全评估,确定是否存在影响安全生产的危险工序、危险部位;用电线路、防雷设施、锅炉压力容器、机动车辆、起重机械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品的存储使用;防洪设施、易发生坍塌、滑坡的山体边坡等危险部位和场所;其他易引发事故的隐患。对于排查治理落实责任上,应该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检查结果负总责,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从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责任人等5方面狠抓落实,最大限度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对因检查不细致、不深入、未及时发现问题,检查后即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

三、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安全防控

实践证明,落实各项监管制度和措施,是确保场所安全稳定的重要防线。认真贯彻上级领导机关关于做好监管安全工作的一系列要求和指示精神,大力加强民警的责任意识,把全体民警“安全首位”意识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严守了安全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防线;坚持安全排查、防控、应急处置、领导责任、研判分析等“五项”工作机制和“四防”一体化工作机制,经常性地开展场所安全和执法大检查大排查活动,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强化法制教育,并严格执行《戒毒人员诊断评估办法》,严肃奖惩考核工作,有效地调动了戒毒人员的改造积极性;举办场所开放日活动,增强了执法透明度,提升了戒毒场所的执法形象,增强了社会各界对戒毒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加强安防设施建设,制订各种应急预案,加强防控演练,先后开展了防暴动、防逃跑、防冲击场所、防地震等预案演练,增强了民警的安防意识;坚持视频监控、安全检查、周界巡逻制度,形成了“思想防线牢固、人防管控严密、物防设施完善、技防手段先进、应急处置高效”的一体化安防体系,提高了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进一步规范民警一日工作流程,坚持所领导带班、科长值班、大队长领班、民警值班四级值班制度,将管理区大门单警值班改为双警值班,并严格落实和执行门禁管理制度;紧紧围绕提升场所管理水平,力求使基层业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装备建设、制度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都上一个新的台阶。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Z].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九号.

[2]司法部.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Z].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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